關于建立天津大學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
三級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關于全面開展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關于成立天津市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印發天津市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兩個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和細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三級管理責任體系。
一、建立天津大學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武 星(院長) 杭建民(院黨委書記)
副組長:高賢斌(分管安全工作副院長) 錢桂榮(分管教學工作副院長)
成 員:章 鋒 王一平 謝 宇 李德忠 鄒 林
其職責如下:
1、領導小組組長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其職責:
(1)負責建立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體系。
(2)負責制定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3)負責制定學校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及親臨現場指揮。(詳細內容見附件)
2、領導小組副組長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主要責任人。
(1)負責在分管領域內認真落實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各項規定。
(2)負責定期檢查分管領域內的危險化學品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負責協助組長緊急處置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中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并組織實施。(詳細內容見附件)
二、建立天津大學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小組(簡稱工作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王一平(化工系系主任) 貢振宇(化工系書記)
副組長:張 靜
成 員:馮壽淳 李鵬 郝鵬鵬 王玥 馬宏雁 李兵兵 李博倫
其職責:
1、工作小組組長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人。
2、化工系為化工實驗樓的主體責任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實學校關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本部門的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的處置。
4、從事有關危險化學品實驗的指導教師和實驗人員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具體責任人。
5、指導教師和實驗人員要熟知關于危險化學品管理規章制度,參加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培訓不得上崗。指導教師和實驗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6、在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前,指導教師和實驗人員要熟知實驗內容,要向學生講清楚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凡有危險性實驗必須兩人以上(含兩人)進行,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7、在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過程中,指導教師和實驗人員必須要向學生重申安全注意事項,并嚴格控制用量。實驗結束后,指導教師和實驗人員要認真檢查用量,如果實驗后有危險的化學物品,必須及時交回庫房,并辦理退還清賬手續。
8、指導教師和實驗人員使用危險化學品須經實驗中心主任批準,要嚴格領用手續,并登記領用日期、用量、剩余量,由領用人和保管人簽字備案。實驗完成后,剩余部分要及時歸還庫房,并妥善處理好廢物。
9、要嚴格按照“使用氣體鋼瓶和高壓容器”操作規程,規范操作,嚴禁違章操作,否則,出現安全事故,要追究具體使用人員責任。(詳細內容見附件)
各級各類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關于危險化學品管理規章制度,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出現問題,嚴格進行責任追究。
三、建立天津大學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監督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章鋒(保衛處處長) 李德忠(保衛處副處長) 鄒林(教務處副處長)
副組長:史立金 顏凱
成 員:保衛處、教務處有關工作人員
其職責:
(1)監督小組組長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人。
(2)定期對本部門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詳細內容見附件)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關于建立天津大學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三級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天大仁愛校發【2015】246號)同時廢止。
附件:天津大學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責任體系細則
2016年10月13日
天津大學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責任體系細則
天津大學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責任體系由三個層面,五重責任組成。
三個層面——
領導層、管理層、執行層
五重責任——
第一責任:院長、書記對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負總責,是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領導責任:主管教學副院長、主管安全副院長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存放、保管、使用以及事故隱患、事故處理等事項,是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的主要責任人。
主體責任:化工系作為學院危險化學品具體管理和使用單位,是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的主體責任部門,系主任、書記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負有直接責任,是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的主體責任人。
監管責任:保衛處、教務處是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的監管部門,對學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工作負有監督管理職責,保衛處、教務處處長是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的監管責任人。
具體責任:化工實驗中心主任是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執行責任人,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教師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和使用。保衛處消防科、教務處實踐教學與設備科負責人是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的具體監管責任人。
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崗位職責:
一、 領導層面
院長、書記、副院長,對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負領導責任,其中院長、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副院長為主要責任人。
院長書記職責:
1、院長書記是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第一責任人,對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負總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將危險化學品管理列入學院的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解決危險化學品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3、建立危險化學品管理領導小組,并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確保工作不受影響。
副院長職責:
分管安全和分管教學工作副院長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主要責任人,對學院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1、宣傳、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組織制定學院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預案并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組織建立健全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相關制度,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
3、建立自上而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網絡,層層簽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書,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4、做好人員、設施、設備配置等相關工作,隊伍配齊、人員到位,配足必要的設施設備和工作經費。
5、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教育,抓好安全培訓工作,營造校園安全氛圍,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6、組織職能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預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7、協助院長書記緊急處置危險化學品管理突發事件,并組織實施搶救工作,妥善處理安全事故。
8、配合公安機關對危險化學品的各項管理工作,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并抓好落實。
二、管理層面
(一)主體責任部門
實驗室是學院危險化學品的存儲、使用單位,是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的核心部位。化工系是化工實驗樓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單位,系主任、書記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負有主體責任。學院其他任何部門使用危險化學品及化工樓實驗室需通過化工系統一安排。
化工系領導責任:
1、系主任、書記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負有全面責任,是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負責本系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所屬實驗室環境安全的建設,實驗中心各崗位人員職責的制定及履職情況的檢查。
3、組織實驗室安全活動,定期召開教學安全例會,對所出現的問題應及時解決,或按規定權限向有關領導和部處提出報告,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采取有效監控措施,隱患整改完畢后提出完整的報告。
4、做好涉及危險化學品實驗的教學組織和管理,落實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
5、及時向院長、主管副院長及相關部處報告本單位有關危險化學品教學安全的重大事項。
(二)監管責任部門
保衛處、教務處是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的監管部門,對仁愛學院危險化學品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兩部門要在院長書記及主管副院長的領導下,做好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的建章立制、監督檢查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保衛處責任:
1、依據國家有關標準配置安全防護器材、消防器材及專用工器具、負責學院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的監督檢查,定期進行檢驗、更換等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人員、設施、物資并組織演練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
3、檢查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建議,指導、監督各涉及危險化學品單位及時整改隱患,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
4、開展經常性的安全自查、自糾,認真抓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隱患整改工作,遏制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上級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
5、組織學院內的事故調查工作,負責學院安全事故的匯報和通報。
教務處責任:
1、制定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安全管理規范,并監督、檢查各基層單位的執行情況。
2、檢查教學運行過程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建議,監督、檢查各涉及危險化學品單位及時整改隱患。
3、改善實驗室教學實驗條件,提高設備、環境的安全水平,為師生提供符合國家及地方標準要求的教學實驗條件。
4、負責監督勞動防護用品合理的發放和使用。
三、執行層面
化工實驗中心是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責任部門,實驗中心主任是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執行責任人,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教師是危險化學品的的保管者與使用者,是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具體責任人。保衛處消防科、教務處實踐教學與設備科負責人是學院危險化學品的具體監管責任人。
實驗中心主任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單位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落實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本實驗中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2、落實危險化學品專人管理、專用庫房和如實登記進出庫房等規章制度,按教學需求正確使用危險化學品。
3、經常檢查實驗中心危險化學品領用和使用情況,有記錄、有檔案。
4、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師生嚴格執行,及時排除隱患,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立即下令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5、對實驗中心全員進行實驗安全教育,對危險化學品管理員進行專業培訓和考核。
6、維護好本單位的安全防護器材、消防器材及專用工器具,保持完好使用狀態。
7、依據國家、學院有關標準及文件要求,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師生正確使用。
8、開展經常性的安全自查、自糾和巡查登記制度,做好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
9、服從危險化學品管理職能部門的管理并接受其監督、指導,認真做好整改工作。
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實驗室管理人員是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執行者,要求:
1、嚴格執行學院制定的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存儲和保管工作。
2、嚴格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手續,規范管理危險化學品臺賬,及時登記出入庫數據,做到賬物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明原因并予以糾正。
3、危險化學品嚴格執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4、逐日巡視危險化學品存放地以及周圍環境,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定期向實驗中心主任匯報危險化學品的存儲和使用情況。
5、積極參加危險化學品知識的教育培訓和各種安全活動,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會使用火災報警電話和滅火器材,遇有意外情況,及時向保衛處匯報。
實驗指導教師職責
實驗指導教師是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過程的管理者和操作者,對本實驗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負具體責任。要求: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單位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按照教學要求使用危險化學品,嚴禁挪作他用或轉讓、轉借他人。
3、教育學生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實驗前講明;返奶匦约白⒁馐马;實驗中嚴格執行實驗流程,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實驗后向實驗室管理人員交接安全情況。實驗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實驗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現場。
4、能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如發生安全事故,要及時、如實向實驗室管理人員報告,保護現場,作好詳細記錄。
5、積極參加危險化學品知識的教育培訓和各種安全活動,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會使用火災報警電話和滅火器材。
保衛處防火科責任: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配置安全防護器材、消防器材及專用器具,做好學院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的監督檢查,定期進行檢驗、更換等日常管理工作。
2、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人員、設施、物資并組織演練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
3、定期對化工實驗樓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危險化學品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整改建議,做好監督、指導工作,保證安全隱患整改到位。
4、做好日常安全自查自糾工作,遏制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教務處實踐教學與設備科責任:
1、嚴格按照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安全管理規范監督、檢查各基層單位做好各項工作。
2、檢查教學運行過程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建議,監督、檢查各涉及危險化學品單位及時整改隱患,保證隱患整改到位。
3、為改善實驗室教學實驗條件提供建議,提高設備、環境的安全水平,為師生提供符合國家及地方標準要求的教學實驗條件。
4、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和使用的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