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仁愛學院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發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操作,嚴防跑、冒、滴、漏現象,保護環境不受污染,保障我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危險物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七大類。
第三條 各單位在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銷毀化學危險品時,必須遵守本細則。
第二章 化學危險物品購買和運輸
第四條 各單位在購買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時,必須填寫申請報告,經單位領導審批,報保衛處審核備案,方可購買。
第五條 在運輸化學危險品的過程中,要嚴格按規定進行運輸、裝卸,避免事故。
第六條 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斜。
第七條 不得違反配裝限制或混合裝運,以免互相碰撞接觸引起燃燒、爆炸。
第八條 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在裝運時應當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第九條 對各使用單位急需使用少量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或試劑,需到外地購買時,不得個人乘火車、汽車等隨身攜帶。
第三章 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
第十條 使用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以免出現事故。
第十一條 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時,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按規定穿防護服裝,配戴手套、防護眼鏡。
第十二條 化學危險物品庫房、保險柜及各實驗室盛裝化學危險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須進行認真檢查,消除隱患,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 各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對廢液進行妥善處理、分類集中,不能隨意傾倒。對于酸堿廢液必須進行自然中和后方可排放。
第十四條 對于過期及無標牌的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經公安部門的鑒定后,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環保等部門同意方可進行處理。
第四章 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及保管
第十五條 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各使用單位設有化學危險物品專柜,并設專人管理。(現實情況不具備專用倉庫)
第十六條 化學危險物品專用庫房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溫、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
第十七條 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專柜”之間的主要通道應當有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存儲。
第十八條 遇高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
危險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或低洼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第十九條 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儲存室內存放。
第二十條 化學危險物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瘜W危險物品入庫后,藥品管理員要嚴格做好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出庫領用登記。劇毒化學藥品要做到有院系領導的使用批復方可領用,同時要做到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人回收處理。藥品庫管理員每學期將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與消耗情況以表格的形式上報保衛處備案。
第二十一條 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內嚴禁吸煙或使用明火。
第二十二條 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實行主管院長,系、部(處)級領導,管理員三級責任制,責任人、安全員落實到人,制定嚴格的存儲、保管制度,制度上墻。
第二十三條 化學危險物品庫,應當根據“消防條例”,配備消防滅火設備以及通風、報警裝置。
第五章 劇毒物品購買、領發
第二十四條 劇毒品指氰化物、三氧化二砷、黃磷等。
第二十五條 劇毒品應設專人采購,采購人員應在公安局備案,劇毒品提貨應在兩人以上,專車運輸,專人押送。劇毒物品的保管必須嚴格遵守“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賬本。
第二十六條 劇毒品到校后,押車人員應立即通知劇毒品保管員、保衛人員共同檢查后,辦理入庫手續,未入庫前押運人員不得離開裝運毒品車輛,要檢查項目是否相符。保管人員需經保衛部門審查、同意,并通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證件后方能上崗。
第二十七條 接觸毒品前要穿好防護服,戴好防護手套及有關用品。
第二十八條 庫房需要設雙鎖,在開門之前,先打開排風扇,通
風5-15分鐘,然后由保衛及保管人員共同打開劇毒品庫門,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第二十九條 用專用工具提取劇毒品,動作要輕,防止毒品粉塵飛揚或液體外溢。
第三十條 領取劇毒品單位必須兩人以上,攜帶符合要求的包裝,一人領取不準發放。領劇毒品單位及人員應在保衛部門和供應部門備案,領料單上必須有實驗室、系、院領導親筆簽字才可發放(實驗室領導要監督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 劇毒品稱重必須準確無誤,稱量時必須有人在旁邊監護,稱好后登記發放數量,保證帳物相符,不得有盈虧發生。如發現盈虧現象立即報告?ㄆ、賬目要清楚,不得隨意涂改。
第三十二條 入庫或領發完劇毒品,要把防護用品放在庫房輔助間指定地點。對人身可能接觸劇毒品的部位要嚴格進行中和消毒,劇毒品庫內一切物品不經領導同意或經過妥善處理,不得拿出室外。
第三十三條 提取劇毒品的工具不得隨意串用,尤其提取氰化物的工具不得與提取鉻酐的工具串用,防止鉻酐與氰化物發生化學反應。完成出入庫劇毒品工作后,必須中和消毒,認真清洗。
第六章 廢棄化學藥品的管理
第三十四條 為了加強對廢棄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防治廢棄藥品流失、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天津市對廢棄化學藥品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第三十五條 使用化學藥品的單位要根據實際需要購置,避免產生廢棄化學藥品。
第三十六條 產生廢棄化學藥品的個人和單位,應采取措施防止廢棄化學藥品對環境的污染。
第三十七條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部門、保衛處歸口管理、處置化學藥品,其他單位無權轉移、處置化學藥品。禁止將廢棄化學藥品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儲存、處置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八條 使用化學試劑的實驗室,必須配備廢液回收裝置,要將試驗后的化學廢液分類回收,禁止倒入下水道。
第三十九條 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廢棄化學藥品污染環境的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同時報告保衛處,接受調查處理。
第七章 懲 罰
第四十條 對于違反本細則的單位或個人,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本細則,結合各自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1、天津大學仁愛學院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購買申請表
2、天津大學仁愛學院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使用消耗登記表
附件一:
天津大學仁愛學院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購買申請表
藥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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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 買 數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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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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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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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購 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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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 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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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 運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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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意見 |
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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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處 審核意見 |
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
領用人對領用的藥品負有安全保管使用責任,多余藥品及時歸還倉庫,不得擅自處理。
附件二
天津大學仁愛學院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使用消耗登記表
易 燃 易 爆 化 學 品 |
領物品名稱 |
領用數量 |
領用人簽字 |
領用日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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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 毒 化 學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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